买房后公积金可以停交吗

发布时间:2021-07-30 12:06:21 来源:楼市网 229次浏览

文章摘要: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很多借贷人觉得已经办理好了贷款,就不想继续缴存公积金了,于是想要停交,那么这样做可以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贷低了三分之一,有福利保障性质。所以,如果你拿到贷款之后长期断缴、比如半年以上;或者刚刚获批就停止缴纳公积金,有可能会被认为是骗取福利,将面临罚息,以及利率上浮的处罚。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获批公积金就断供,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福利。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较商贷压力小很多。对此,各地的规定不同。比如昆山的政策是,在贷款之前必须将公积金补交齐全,贷款买房后如果公积金停缴则没有影响;而天津、河北、安徽等地都出台过相关规定,要求按时补缴,否则收回贷款或转为商贷。

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管理条列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所以停缴公积金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买房后公积金缴存中断怎么办

公积金中断是可以补交的。

一、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⑴正常汇缴后的补缴。单位办理一个月或数个月整体欠缴的补缴业务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⑵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按下列业务流程操作。

⑴漏缴的补缴。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劳动合同、人事调动通知单或工资发放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1、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

单位办理自设立至首次汇缴前住房公积金补缴,且补缴时段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2、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

个人补缴月份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或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应由单位提供职工工资清单、补缴说明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后通知银行受理网点办理补缴。

三、核准程序:

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 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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