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做公证吗

发布时间:2021-07-22 09:50:48 来源:楼市网 67次浏览

文章摘要:一般来说,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是可以进行办理公证的,办理公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法律效力。

可以。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的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定,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屋,买方必须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侨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

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

5、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

6、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文字是否准确。

7、有关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8、买方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分期付款的,要审查买方资金是否落实,有无保障,如有疑问则应要求买方提供必要的担保。

9、房屋是否正在出租,承租人是否主张优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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