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什么时候失效

发布时间:2021-07-13 15:32:54 来源:楼市网 98次浏览

文章摘要:如今,随着房价节节升高,大家对于房产非常的重视。房产实际上它也可以赠与或者继承给他人或子女,赠与等相关手续。那么房产继承什么时候失效?

民法典规定,因房屋继承产生纠纷的,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后不起诉的,房屋继承权就会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所谓的继承就是房主去世以后将房屋继承给他人名下,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注销户籍,办理去世证明。

2、到区或者市公证处办理继承相关公证权,一般房产继承为两种,一个是遗嘱继承,提交材料有去世死亡证明,去世者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复印件等一系列材料。二个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材料有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是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必须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房屋继承的步骤有哪些

1、房屋评估

首先房屋要通过评估公司计算估算,评估公司会按照房屋所在地段,朝向,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房屋评估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进行办理继承公证,并且获得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要提供房屋权属人的去世证明书,合法机关出示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果房屋有遗嘱的,必须要提交遗嘱原件。

3、房屋测绘

申请人必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者转绘相关手续,领取测绘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等相关证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相关手续。并且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同时递交上述资料以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进行受理,并且一同核发回执。所以材料审核以后就会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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