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0 17:01:14 作者:周玲伶 来源:楼市网 5086次浏览
1、首套自住住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2.85%。
2、二套自住住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325%。
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
不同城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有细微差异,以长沙为例,办理手续如下:
一、申请:
期房贷款:职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
现房贷款:贷款购房的按照期房贷款流程办理,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按照住房产权过户后的二手房贷款流程办理。
二手房贷款:
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与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服务协议》,职工支付首付款至长沙公积金中心和担保公司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担保公司为交易双方办妥产权过户和抵押手续提供担保,不向交易双方收取任何费用,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意见书》后,职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直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本套住房已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应以本套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长沙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30日内结清商业银行贷款。
本套住房未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应以其他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无需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二、受理:
长沙公积金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贷款一般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
三、审批:
长沙公积金中心进行三级审批。
四、面签:
合同各方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职工购买二手房未办理住房产权过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后进行面签。
五、办理抵押:
职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或抵押权登记手续。
六、放款:
长沙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后放款至开发商账户,收到抵押权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后放款至职工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