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22-03-18 16:16:06 作者:汪露 来源:楼市网 134次浏览

文章摘要:买了房屋后,都是需要签订房屋合同的,为了避免以后出现问题,在签订房屋合同时一定要多多注意,那么房屋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3、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4、如果在合同中选择分期付款,应尽可能增加付款次数、拉长付款的间隔时间,以便减少付款后的风险。

5、在签合同时应与开发商明确约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及面积误差比。

6、在签约时购房者应注意不可抗力以外的逾期交房原因,而不能让开发商任意地列举一些牵强的理由。

7、为了防止出现的违约情形,应该提前设置一些防范条款,对违约的内容、违约的责任应尽可能用可以衡量的标准确定下来,这样便于操作。

8、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尽事项要进一步补充,如:将开发商做出的口头的或广告中的承诺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其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约束开发商,维护自己的权益。

谁有权签购房合同


1、产权人本人

需要提供买卖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已婚人士,还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如果是继承的房子,产权人较多的情况,出售房屋时,产权人必须都要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

2、法定监护人

一般来说,法定监护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还需要提供监护公正。另外,如果监护人是父母,则需要提供所有权人与代理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证原件。

3、除了上述2种人之外,还有受托人(提供手写委托书或者公正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持有效司法文书(裁决书、判决书)享有权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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