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公证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2-09 12:38:06 来源:楼市网 152次浏览

文章摘要:现在有不少人会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办理公证,而如果要办理公证的话就需要一定的手续费,那么卖房公证费有哪些呢?

证明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转让、买卖的经济合同,按照合同标的额一定比例收取公证费:

(1、50万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最低200元;

(2、50万-500万的部分,收费0.25%;

(3、500万-1000万的部分,收取0.2%;

(4、1000万-2000万的部分,收取0.15%;

(5、2000万-5000万的部分,收取0.1%;

(6、5000万-10000万的部分,收取0.05%;

(7、10000万以上的部分,收取0.01%。

房屋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既然避免不了要办理房屋公证,那就必须清楚房屋公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公证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房屋公证申请,并且填写申请表。填写完之后,申请人需将资料与申请表交由工作人员审核。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申请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便会准予受理申请人的公证申请。

卖房

3、公证审查

受理申请之后,公证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进一步核查,若发现资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作必要的补充。

4、出具公证书

经审查,公证处认为申请人符合公证条件的,便会出具公证书给申请人,按照司法部门的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1、第一种,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2、第二种,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第三种,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4、第四种,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第五种,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6、第六种,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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