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

发布时间:2022-01-19 14:14:10 来源:楼市网 120次浏览

文章摘要: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其中就包含了出让和转让,区别在于主体不同、行为性质不同。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是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是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

2、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

3、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转让。按规定,以转让等方式处分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包括政府都不得非法干涉。当然转让行为本身也无需政府批准,在具备了法定转让条件之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法定条件只有两个: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只要符合该法定条件,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同意转让并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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