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需要担保人吗

发布时间:2022-01-01 09:58:12 来源:楼市网 95次浏览

文章摘要:担保人的目的是担保贷款人的还款,很多购房者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会邀请亲近的人作为自己的贷款担保人,但是申请房贷一定需要担保人吗?

申请房贷根据贷款人条件来确定是否需要担保人的,如果贷款人的各方面条件均比较理想,收入高、职业稳定、信用良好,一般不需要增加担保人。

申请房贷如果有担保人的话,房贷担保人将承担连带偿还贷款的责任,同时房贷担保费一般是银行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贷款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证明所支付的费用。

房贷担保人的条件

贷款担保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个体户或者公司机构等;同时,还需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

1、房贷担保人需要有常住户口或长期居留身份。

2、房贷担保人需要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其个人/企业征信要良好,还要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3、房贷担保人需要自身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房贷担保人需要在贷款银行有储蓄账户或者是公积金账户;且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5、房贷担保人如果是担保公司的话,还需要有债权方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而具备了上诉条件之后的担保人,还需要提供自己的婚姻状况证明、个人/家庭收入证明、公司资产证明等等具备能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的材料。

另外,做为贷款担保人也应该要明白自己为他人做担保,所需要承担的担保风险不低。

因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不管是贷款申请人,还是替别人做贷款担保的都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贷款人一定要做到按时还款,不要害己害人;贷款担保人也不要盲目的替别人做担保,要懂得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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