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不是本人名字拆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1-30 13:47:15 来源:楼市网 123次浏览

文章摘要:我们知道,一般拆迁补偿都会是一笔比较大的费用,但是一般补偿都是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来进行补偿的。那么,房产不是本人名字拆迁怎么办呢?

如果按照法律上面来说,基本上这个房子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毕竟房产证写的是别人的名字,没有写你的名字。所以要拆迁获得补偿,也是直接补偿给房产证上的人,而不是补偿给你。

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风险

1、一房多卖:房产证没有到手,就不能证明该房屋是属于自己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风险比较大,买方和卖方都应谨慎。对于买方而言在没拿到产权证以前,房主有机会把房子卖给出价高的第三方。

2、无法贷款:如果你购买的是没有房产证二手房,在银行看来,这类房子产权不明,很有可能出现纠纷,为了规避风险,自然不会通过贷款审批。

3、拆迁无法获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的可能,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旦遭遇强拆,购房者会因没有房产证而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4、再交易难:愿意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人毕竟是一小部分,如果拟购买了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想要出售的话,再交易就会比较难,愿意购买的人也会减少。另外房屋进行赠与或继承时,要办理公证手续,按照规定,没有产权证,公证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用的土地上长期投工、投资的补偿。其标准为: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之年均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地方参照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一般为该地被征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土地补偿费属于专用款项,依法应由被征地单位统一掌握,主要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二、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后,接包人、承租人对承包地的用益权是一种债权性权利,属承包地的债权性利用方式。因此,接包人、承租人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权利人,其无权请求土地补偿费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该笔补偿费应由作为物权人的转包人、出租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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