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担保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1-11-29 09:10:37 来源:楼市网 185次浏览

文章摘要:房产担保公证虽说不是房产交易中的必经环节,但是如果办理了房产担保公证,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会得到有效的保障。那么,房产担保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如果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如果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如果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如果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7、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有关的申请表格。接着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人员会核对有关信息,这时当事人需要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较后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房产公证?

1、房产继承。

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具体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

2、立遗嘱。

房产所有人为了妥当处理名下房产而设立遗嘱,这时是需要办理遗嘱公证的,具体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赠与房产。

赠与人将名下的合法房产赠与给他人,同样需要办理公证才可以,因为只有经过了公证,才能证明该赠与行为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并且是真实、合法的。

4、涉外转移房产。

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若涉及到别的国家或者港澳台地区,也必须办理公证,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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