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怎么办理过户

发布时间:2021-11-26 10:30:05 来源:楼市网 53次浏览

文章摘要:购房者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进行过户,而且过户是很重要的流程,进行过户的时候,购房者需要了解清楚其过户手续有哪些,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房屋买卖怎么办理过户吧。

1、个人自己的房子买卖交易,应该去当地政府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如果卖方已婚,夫妻双方必须到达)凭买卖协议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房屋产权转让,双方身份证(出卖人夫妻双方均需办理户口)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需要,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通常与房地产评估机构合作),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买方到财务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当地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视情况给予优惠政策),任何买卖双方(或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一方)应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支付交易费和生产成本。

4、等待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买受人凭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支付制作费用,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1、协商解决

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

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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