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

发布时间:2021-11-23 14:39:38 来源:楼市网 218次浏览

文章摘要:如今,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土地出让方式有哪几种?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1、招标出让:指在规定期限内,单位或个人以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的使用权;

2、拍卖出让:是将所出让使用权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

3、挂牌出让: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在公告中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

4、协议出让:是指土地出让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有偿的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方式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区别大致包括如下几点: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模式及操作事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3、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 38 条、第 39 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45 条


热门楼盘查看更多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