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应该去哪里办理

发布时间:2021-10-01 13:57:25 来源:楼市网 129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对房屋进行公证处理,为了还没有买房的朋友能够顺利完成公证,有一些基础知识是必须提前了解的,那房屋公证应该去哪里办理?

房屋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一般的县、市都设立有公证处。申请办理涉及房产公证的,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房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也可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房产公证有哪些

1.买卖合同公证。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核心交易。

2.委托公证。交易双方如果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交易核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3.贷款合同公证。如果境外人购房想要须贷款,那么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核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

4.赠与公证。房产赠与一般要前往交易核心办理产权更改,这时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赠与公证费是合同总价的2%。

房产公证需要多少钱?

1、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3、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4、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你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所以说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其他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

5、简单来说,用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或接受遗赠的。公证费收取标准如下:收益金额为20万元以下的按大约1.2%收取但不超过; 20万元以上到50万元的则按小于等于1%收取;金额超过50万元但不满500万元则小于等于0.8%;50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的则按照不超过0.5%的比例收费;金额为大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10分之1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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